欢迎访问企鹅电竞在线观看官网,客服在线等待您哦
全国咨询热线: 13359207812

企鹅电竞在线观看官网

企鹅电竞在线观看官网

老人反对装电梯 建好又想用被全楼拒绝!法院这样判→

时间: 2024-07-08 13:15:07作者: 企鹅电竞在线观看官网

  前不久,一则“老人反对装电梯,建好又想用被全楼拒绝”的新闻登上热搜,引发社会关注,新闻中的老人是广州的郭先生,在被拒绝使用电梯后,他一纸诉状将同楼的32名邻居告上了法庭。那么邻里之间的矛盾怎么样产生,为何会到了对簿公堂的地步?法院又会作出怎么样的判决呢?

  事件中的小区位于广州市荔湾区,是某单位的宿舍楼,年近八旬的郭先生是这个单位的退休员工,在这里住了几十年,和不少邻居都是同事关系。

  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 梁浩儒:这个小区在广州是很典型的,以前是老国企的一个宿舍大院,里面是好多栋七八十年代的老旧房,大家都是同事,邻里都相处几十年了。

  郭先生所住的楼栋一共9层,由于建造时未安装电梯,给一些高层业主出行带来不便。2017年,有业主提议能申请加装电梯,于是大家便一起商议计划和方案,郭先生也是其中之一。

  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 梁浩儒:郭老伯开始的时候是比较积极跟大家一起,作为一件好事、一件乐事去参与。一开始的初心是这样的,后来慢慢情况就发生了变化。

  原来,随着讨论的深入,郭先生与大部分业主在工程项目施工、费用分摊以及补偿方案等细节上产生了不同意见。

  本来有不同意见也很正常,你们可以协商解决。但是由于郭先生从始至终坚持自己的观点,双方谁都不肯让步,导致邻里之间慢慢产生了一些间隙。

  而在其他业主们看来,郭先生不仅是表达不同意见,还试图通过拒绝签字的方式阻挠方案通过。

  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 杜红丽:这位业主表达他的意见是非常强烈的,他除了自己表达不同意之外,他串联低层、高层的业主,目的其实很明确,就是阻拦这个电梯的建设。一开始说电梯设计的方案,他认为对他有影响。更改了方案之后,他口头上说更改方案可以,但是实际上在签字的时候,仍然没有签字。

  就这样,双方的矛盾越积越深,一直也没能解决。按照相关规定,需要这栋楼少数比例的业主同意才可申请加装电梯,经过投票,全楼44户业主中有32户赞同,符合标准要求。于是,业主代表按流程向有关部门上报审批。而郭先生觉得,自己的诉求没得到重视,于是他就到有关部门去投诉。

  经过双方多次协商,依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间一久,迫切希望加装电梯的业主们就觉得,是郭先生不断地投诉,才导致了审批流程的延误,双方矛盾进一步加深。

  一年后,2018年6月,审批流程终于走完,有关部门通过了大多数业主认可的方案。随后,业主们按照筹资方案出资加装电梯。按照方案,住在三楼的郭先生需要出资10077元,但因对加装电梯方案持反对意见,他没有出钱参与筹建。

  2019年6月,电梯正式完工并交付使用,前期参与筹资的业主通过刷电梯卡的形式使用电梯。而未出资的郭先生并没有领到电梯卡,导致他没办法使用电梯。这样一个时间段郭先生提出,自己也有使用电梯的权利,但是遭到了其他业主的拒绝。

  郭先生向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自己有使用电梯的权利,而被告业主则认为,电梯是32名业主出资筹建的,他们不同意郭先生使用,那么对于这起案件,法院又会做出怎么样的判决呢?

  受理这起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后,办案法官认为,本案审理的难点在于,原告、被告双方矛盾积累较深,需要在案件审理中厘清法理和情理之间的关系。

  在庭审中,原告郭先生提出,电梯归全楼业主所有,觉得自身只要按之前的出资方案支付10077元费用后,就对加建的电梯拥有与各被告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加装电梯使用权的归属,也是原被告双方争议焦点之一,那么法院对于这一个问题是如何认定的呢?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张鸣鸣:对于旧楼加装电梯的使用权,我们是倾向于由整个楼栋的业主来有条件使用和管理,这个电梯安装时不可避免使用了公共面积,既然是使用了公共面积,我们就认为,应该比照公共面积使用管理这一个方向,去规定它的使用方面的权利。

  被告方还提出,由于此前郭先生反对加装电梯,导致和一些业主产生了矛盾,所以有部分业主并不同意他使用电梯。那么从法律关系上来说,郭先生使用电梯,要不要大多数业主的同意呢?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张鸣鸣:当时适用的还是物权法,当时的物权法第七十六条,对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是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很明显个人的使用问题,我们不认为是属于七十六条里边任何一项的,所以我们也认为,它不属于一定要通过大部分业主决定同意,才能够同意他行使个人的使用权。

  同时法官也表示,虽然郭先生有使用电梯的权力,但前提是要先支付筹资方案中他所应承担的费用。

  经过审理,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原告郭先生向业主代表支付电梯集资款10077元,被告向原告发放电梯卡,供其搭乘电梯使用。判决作出后,被告表示不服,提出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起案件宣判后,引起了舆论热议,有人说郭先生当初反对加装电梯,如今电梯建好后又想使用,对其他业主不公平,也有人说,不论是当初的反对修建还是现在想要使用电梯,都是他的权利,应当予以支持。那么为何法院会作出这样的判决呢?这个判决又向社会传递何种信息呢?

  在网上,有一些声音认为,这个判决对于出资筹建的32名业主不公平,在情感上很难接受。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 李焕:郭某已经70多岁了,体弱多病,确确实实又有出行的需要。使用电梯本身不属于一个重大事项,也不会对其他的业主权益造成重大影响,收益远大于禁止他使用的成本。当然给他使用也是有前提的,就是他也要承担加装电梯的必要费用。

  针对业主方提出,郭先生前期对加装电梯提出异议,导致加装电梯工程延误。法官认为,合理合法的表达不同意见,是当事人应有的权利。

  同时,法官也表示,如果业主认为郭先生当初反对修建电梯的行为不合法,侵害了他们的权益,也能够最终靠法律途径主张自己的权益。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 李焕:其他业主可以提出一个相应的赔偿请求,在二审判决中,也特意给他们做了一个指引。如果说给他们造成损失的话,他们能够另案来主张。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没有经过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京ICP备13018232号-3国家广电总局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京网文[2011]0064-023号京公网安备 076号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互联网出版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