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近来,寿光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分信息揭露表(法律大队质监案子公示)》,揭露发布寿光市腾龙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涉嫌以不合格手提式干粉灭器假充手提式干粉灭器合格品,遭行政处分。
大众网6月19日讯(记者 单文玲)近来,寿光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分信息揭露表(法律大队质监案子公示)》,揭露发布寿光市腾龙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涉嫌以不合格手提式干粉灭器假充手提式干粉灭器合格品,遭行政处分。
寿光市腾龙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出产不符合保证人体健康和人身、产业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寿光市商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责令中止出产、出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没收违法来得到的叁佰叁拾元整(330.00元);处分款叁仟玖佰陆拾元整3960.00元,罚没合计42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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