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土状元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阆中市土状元生态黑猪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该项目征求意见稿及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如下:
5.建设内容:新扩建猪舍2栋(建设面积共35000㎡,即4#育肥猪舍,5#育肥猪舍)、宿舍办公楼3000㎡,饲料加工及青贮库房4000㎡,贮存池4000㎡等。项目建成后年存栏母猪1000头,种猪45头,年出栏育肥猪约1.2万头,猪仔约1.1万头。本项目场区不进行生猪屠宰等。
1.废气:养殖场废气最重要的包含工艺废气(恶臭)、饲料加工粉尘、食堂油烟和备用发电机废气;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养殖废水(猪尿、猪只饮水余水)、员工生活废水(包含食堂废水)等;
3.固废:猪粪、病死猪和猪胞衣、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各类原辅材料的包装物等;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养殖废水(猪尿、猪只饮水余水)、员工生活废水(包含食堂废水)等。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废水一起经预处理池处理后农肥;猪尿与猪粪一起进入异位发酵床发酵后农肥;猪只饮水余水收集后鱼塘养鱼。废水不外排。
针对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环评要求建筑设计企业坚持“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采取比较有效防渗措施,不会对区域内地下水环境能够造成影响。
圈舍恶臭:恶臭单元喷洒除臭剂、杀虫剂优化养殖工艺、优化饲料结构及用量、控制饲养密度、及时清洗整理翻抛猪粪、加强通风、猪粪及时清运、加强绿化;
综上可知,本项目外排废气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小,不会因项目建设而改变区域大气环境功能。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基础采取减震、隔声措施,并通过各装置及建筑物的合理布局控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相关要求。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选址符合有关规划,无明显环境制约因素,总平面布置合理。项目在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在按本报告书中所提出的措施及方案进行治理、控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并加强内部管理,实现环保设施的稳定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项目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非常明显影响。本项目的建设能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拥有非常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是可行的。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企业和事业单位等)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2.您对本项目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的方法后,污染物排放做到达标排放是否满意?
3.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考虑全面?或哪几个方面还需改进?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和公众意见表详见以下链接:链接:提取码:jo2j
纸质报告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建筑设计企业索取查阅。公众意见表可自行下载填写后反馈给建筑设计企业。
对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建筑设计企业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筑设计企业,反映与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隐私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